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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15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姜丽
发布时间:2015-06-11
浏览次数: 338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5】11号)精神,江苏省教育厅2015年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为做好我院项目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09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7年7月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能在2016年7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2)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5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1式5份。
  2.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5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三、其他
  请系(部)于2015年6月19日下班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室(主楼926),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至wzycumtxh@163.com。申报工作的有关文件、表格可从学院网站主页下载。


附件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doc

附件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doc

附件3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doc

附件4参考专业分类目录(本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