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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校庆日期间放假和教学活动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 贺云腾
发布时间:2017-03-27
浏览次数: 370

各系、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我院关于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校庆日和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校庆日和端午节我院放假和教学活动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4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三天,41日(星期六)上班。

2.劳动节:429日(星期六)至51日(星期一)放假三天。

3.端午节:528日(星期日)至30日(星期二)放假三天,527日(星期六)上班。

4.校庆日:61日(星期四)放假一天。

二、教学活动调整安排

1.清明节:41日(星期六)至44日(星期二)按课表安排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原安排在201742日(星期日)晚的公选课全部相应调整至41日(星期六)晚,按原地点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2.劳动节:429日(星期六)至51日(星期一)按课表安排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3.端午节:原安排在529日(星期一)的课程全部相应调整至527日(星期六),按原地点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原安排在2017527日(星期六)下午的公选课全部相应调整至528日(星期日)下午,按原地点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4.校庆日:61日(星期四)按课表安排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请各系及相关部门提前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和学生按时参加有关教学活动,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徐海学院教务处

201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