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24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姜丽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次数: 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要求,加快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不断提升学院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我院2024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专业建设遵照“特色发展、示范引领、开放合作、动态调整”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不断优化专业布局。

2.撤销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

3.在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工科专业须根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科学论证专业发展规划,提供充足资源投入,着力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二、调整类型与方式

2024年我院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及设置主要为拟撤销专业,有关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附件3)执行。

三、新增专业预备案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附件7)要求,通过平台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2.预备案的范围:申报新增备案专业、国控专业、目录外新专业均须进行预备案(不含中外合作办学)。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56日前,各系上报专业优化调整及设置意向书。将意向书(500字以内,申报增设新专业的简要说明增设理由、师资及教学条件保障等)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版),报送至主楼916,电子文档(wordpdf)发送至15543052@qq.com

2.515日前,教务处依据系上交材料,报送院院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我院2024年预备案专业以及拟撤销专业。

3.71日前,相关系完成专业优化调整及设置的各项准备材料,做好优化调整及设置专业的人才需求调研、培养方案对标、教学条件建设等申报准备工作,并妥善安排拟停招或撤销专业在校学生培养工作。

五、材料提交

1.进行预备案的专业,须于68日前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样表》(附件1),纸质版1份,报送至主楼916,电子文档(wordpdf)发送至15543052@qq.com

2.联系人:姜丽 ,联系电话:0516-83995956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样表(2024版)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

4.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各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检索表

5.《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科专业优化改革建议》

6.《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

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教务处

2024429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样表(2024版)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

附件4: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各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检索表

附件5:《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科专业调整优化改革建议》

附件6:《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

附件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