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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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李鹏
发布时间:20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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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成绩管理制度,保证学生开学初转专业、补考、专业排名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提交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本学期期末统考考试时间从2018716日开始至718日结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本科课程考核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寒暑假开展的实践类课程可在下一学期开学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并将成绩直接在网上录入并提交……。考核结束十日内应完成成绩网上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在考核结束十日后关闭成绩录入界面,同时在网上向学生公布考试成绩。”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期末统考课程(除寒假期间开展的实践环节以外的课程)成绩请于2018728日前提交;实践环节课程成绩请最迟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逾期未录入成绩的课程,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分清责任,经教学院长签字后,由系教务管理办公室,报教务处批准进行补录,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逾期不提交成绩的教师将按《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教务处将定期查看教师提交成绩的情况并向各系通报。

特别说明:

1、教务系统网址为http://xhjw.cumt.edu.cn/

2、成绩网上“保存”后不再自动提交,请任课教师一定要在成绩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3、请全体任课教师严格执行《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本科课程考核工作暂行条例》,严格按标准阅卷、评分,如实登记学生成绩。成绩登记时,在教务处已办理缓考手续(以网上录入成绩时备注中的标记为准)的缺考学生成绩会显示“缓考”(灰色,无法修改),请录入平时成绩;如显示有正在办理缓考学生的提示(表明缓考未办理成功),可取消“缓考”备注,根据实际情况录入成绩。未在教务处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成绩不得记为“缓考”。未办理手续的缺考学生成绩记“旷考”,考试作弊学生的成绩记“作弊”;未经主讲教师批准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或学生未交作业达到该门课程作业总量三分之一的,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在登记成绩时记为“0”分,备注注明“禁考”字样。


教务处

2018621